?4月20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聽取《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訂草案)的說明并解讀,聽取審議意見報告。會議透露了《條例(修訂草案)》在治理上海大氣污染,保護土壤環境,加大違法處罰等方面的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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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實現PM2.5濃度下降目標尤為艱難
? ? ?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張全介紹,自《條例》實施以來,上海市環境質量總體上持續改善,2015年,上海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比2010年下降了25.15%、18.40%、33.03%和32.10%,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減排任務;2015年,上海市首次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2015年市,上海水環境質量評估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的濃度分別下降29.8%、36.0%和21.1%。另外,噪聲、輻射等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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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高污染機動車管理
? ? ? 當前,上海市大氣污染狀況雖然得到了一定控制,但防治形勢依然不容樂觀,亟需進一步強化有關管控措施。為此,修訂草案規定了四方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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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善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出現污染天氣或者預報出現污染天氣以及根據國家要求保障重大活動的,相關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采取暫?;蛘呦拗婆盼蹎挝簧a、限制高污染機動車行駛等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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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強高污染機動車管理,在逐步推進高污染機動車淘汰的同時,要求托運單位不得委托使用高污染機動車運輸的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運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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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大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力度。違反規定的,將被處以較高額度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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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制定上海市揚塵排放控制標準,并要求相關單位嚴格遵守該標準。工業用地轉居住、教育等須嚴格修復
? ? ? 針對上海市土壤污染實際情況,修訂草案創設了新的規定,建立政府調查與企業監測相結合的土壤污染監控評估機制。首先,環保等部門應該定期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污染源排查工作。其次,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定期對土壤和地下水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向環保部門報告。較后,工業用地出讓、轉讓、租賃、收回前應當進行土壤和地下水的環境治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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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強化土壤污染的防范和修復責任。發現存在環境風險的,土地使用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風險防控方案,并采取防范措施;污染發生后,排放污染物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生產、銷售、貯存液體化學品或者油類的企業還應當進行防滲處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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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嚴格規范污染場地用于敏感性建設項目。工業用地以及生活垃圾處置等市政用地轉為居住、教育、衛生等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的,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修復,方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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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罰款上限提至一百萬元
? ? ? 為此,修訂草案規定了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的信息公開規定。一是政府層面,要求環保等部門依法公開環境治理、環境監測、許可、處罰以及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情況等信息。二是企業環境信用信息也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同時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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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針對當前生態環境嚴峻形勢,按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新增了按日計罰、停車整治、查封扣押、停止供電等一系列強化法律責任的措施,較好地克服了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弊端,修訂草案根據上位法授權,將“違反管理規定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等情形新增為可實施按日計罰的事項,并參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大幅提高罰款上限至一百萬元,將較嚴格的法律責任從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擴大至所有環境保護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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